文案 / 沈婷婷
海报 / 颜业宏 郭语扬
视频制作 / 羊城晚报深圳全媒体中心
【资料图】
羊城晚报深圳全媒体中心联合深圳市人社局推出求职 " 避坑 " 系列小剧场,今天推出第四集——
合同陷阱:等等!这张合同你看仔细了再签!
在合同签订过程中,个别用人单位为降低用人成本、规避用工责任而侵犯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。
有的仅签订《就业协议书》,或以谈话、电话等口头形式约定工作相关事项,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。
有的合同内容简单,缺少工作岗位、工作地点、工资、劳动条件、合同期限等具体内容。
有的以少缴税款为由,同时准备两份不同薪资的 " 阴阳合同 "。
有的包含 " 霸王条款 ",要求几年内不得结婚、无条件服从加班、试用期离职不结算工资等。
防范提示:
法律规定,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
高校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前,应与用人单位认真协商、慎重对待,不可草率签订。
要注意劳动合同是否具备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的必备条款(用人单位基本情况、合同期限、工作内容和地点、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、劳动报酬、社会保险、劳动条件等),特别要高度警惕其中于法无据、明显不合理的条款,防止掉入陷阱,难以维权。
来源 | 羊城晚报 · 羊城派
责编 | 黄磊
校对 | 谢志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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